"'云中书城'是数字出版业的'淘宝'。"4月11日,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宣布云中书城店中店平台正式上线。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该平台是面向各出版机构和各文学网站的全新开放平台,也是国内首次将传统店中店概念引入数字出版行业中。
说云中书城是数字出版业的淘宝主要是因为它的经营模式同淘宝店一致。云中书城作为运营平台具有销售、展示、收费下载、透明结算、分销等诸多功能。云中书城和出版社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作为内容运营商的出版社和著作者个人可以通过"店中店"的形式在云中书城开店,对自己的作品自主定价,通过实时查看销售量、点击量等来判断用户的购买意愿并适时调整其定价和销售策略。同时,云中书城作为分销平台还可以通过六大渠道:Web、手机、数字阅读器、PC、数字电视及海外渠道将内容提供商的作品分销出去。这将给内容提供商尤其是传统出版社带来数倍于纸质书销售的收益。除此之外,衍生版权交易也将成为云中书城盈利的重要方式。
联想不久前发生的百度文库事件,我们不难发现,盛大的这一举措是汲取了前车之鉴,明智而适时的。不久前的百度文库事件中,50名作家集体发文征讨百度文库在未通告著作者之前将其版权作品上传到文库中供读者免费下载,"侵犯了著作者的权利","百度已沦为盗窃公司"。轩然大波以百度积极而恳切的态度暂缓。但是百度文库事件作为2011年的一个热点关键词,告诉我们数字出版最薄弱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内容提供者。正如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公司总经理刘成勇所说,数字出版从格局上是内容提供、平台运营和终端渠道的三足鼎立,但内容提供是最薄弱的一环。
有了百度文库事件的对比,我们不难明白盛大文学所推出的云中书城最重大的意义就在于为出版方搭建一个合法的数字版权营销平台,为出版方和著作者提供展示和销售作品的数字化发行方式。在暂时盈利的同时,云中书城还可以与出版方及著作者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从而将更多的内容更多的利益方引入云中书城。
2011年的2月初美国苹果公司推出了IPad报纸--《TheDaily》,2月16日,苹果又在其应用商店上推出独立订阅服务,允许用户订阅杂志、报纸、视频以及音乐等内容。2月17号谷歌迫不及待地推出名为"GoogleOnePass"数字内容付费系统,方便出版商使用谷歌支付系统GoogleCheckout在网络以及手机应用软件中出售数字内容。加上早已涉足数字出版行业的亚马逊,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些外来企业争先恐后抢食数字出版发行市场这块大蛋糕。再想我们自己,虽然《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年度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收入达到799.4亿元,比2008年增长50.6%,2010年更有望突破千亿元大关,但像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教学习网这样艰难而辛苦的走在数字出版这条道路上的小企业的命运充分显示数字出版产业集中度不高,缺乏有实力的数字出版发行领军企业这一不争而悲哀的事实。
盛大文学的云中书城店中店平台,不仅是数字出版的实践者,更是站在高处俯瞰全局的探索者,我们期待它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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